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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-04-16


一、开具凭证

联系原参保地社保机构,或登录原参保地“人社APP”,申请开具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》(注: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开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,原企业人员开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凭证)。

二、提交申请

入职我校并正常参保缴费1个月后,请将上述凭证原件提交四川省社保局/成都市新都区社保局。

1.四川省社保局:成都市青羊区西月城街20号

2.新都区社保局: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新政务服务中心

三、资金转移与办结

社保机构收到凭证后发起联系函,两地社保机构进行资金转移和信息归集(此过程约需1-3个月,请耐心等待)。

四、在编人员特别提醒:职业年金

从外省机关事业单位进入我校的在编人员,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,请务必确认原单位是否已做实职业年金。若存在职业年金虚账,需按原单位所在地规定进行补记实处理,否则可能影响转移接续进度。